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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因让路问题持刀捅死小青年被判重刑
发布时间:2012-12-13 14:39:48


     本网讯(乔四厚 马银伟 张玉柱)   近日,被告人拓某因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法院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赔偿被害方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8135元。

    被告人拓某系个体司机,靠跑黑车拉客维持生计。事发当天,拓某驾驶车牌号为蒙K28217号橘黄色长安奔奔牌小轿车从准格尔旗弓家塔拉人返回东胜。中午11时许,送最后一名女客人到民生广场美食一条街,从东胜区恰特和凯创大酒店之间的巷子内进去,准备拐弯时,恰逢被害人赵某及女友王某走在路中间,被告人按了几下喇叭,赵某与王某往边上靠了一下,因路窄车还是拐不过去,又按了几下喇叭才让开路。被告人非常生气,经过二人身边时,故意向二人所在的一侧打方向盘,将王某的包碰了一下。拓某听到车被踢了一脚后,便将车停下,与赵某发生争执,继而互相厮打,被告人拓某从车上拿出一把折叠刀,用刀柄在赵某头部打了几下,又将折叠刀展开,在赵某左胸部、左前臂、左上臂各捅了一刀,并将现场拉架的王某右胳膊上捅了一刀,致使被害人赵某胸部受伤并倒地。后被告人拓某与王某将被害人赵某送至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该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赵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作用于左胸部致心脏破裂而死亡。被告人拓某在亲友的劝告下到东胜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本案的发生对被害人及被告人来说都是悲剧,被害人赵某大学刚毕业,在鄂尔多斯市一家金融企业工作,其女友王某也在当地一家金融企业工作,案发时二人准备出去吃午饭。正当二人准备步入婚姻殿堂,憧憬未来美好生活时,悲剧就此发生。对两个家庭来说更是悲剧,可以说两家的“天都塌了”,一个人已经不幸身亡,一个人面临长期牢狱之灾,每一个家庭的亲人都陷入悲痛之中,特别是赵某的家人承受着巨大的悲痛,其父母亲不能接受残酷的现实,整天以泪洗面,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本案导火索系因让路引发纠纷,在鄂尔多斯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私家车成倍增长,堵车等情况司空见惯,广大驾驶员遇到堵车、道路不畅的情况下,一定要保持冷静,克服急躁的情绪,遇到上述情况要冷静妥善处理,切莫冲动。冲动是魔鬼,控制不了自己情绪的人对自己和他人来说都是一颗定时炸弹,面对冲突,如果任凭情绪这匹野马自由驰骋,就会出现“大脑短路”的情况,做出不理智或违法犯罪行为。面对烦心的事,一定要学会克制,时刻保持头脑冷静方为上策。



责任编辑: 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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