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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拖欠2年多 法官抓准时机扣划执结
发布时间:2012-12-12 15:06:51
本网讯(通讯员 莫羡强)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确保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得以实现。2012年12月10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款案,拖欠两年的赔偿款终于兑现给申请人韦八。
巴马县所略乡局桑村村民韦八与黄豪是邻里关系,因地界问题二人争吵后,不顾邻里之情大打出手,致二人相互受伤。事后经村调委会调解未果,二人先后将对方诉至巴马法院,经法院判决黄豪支付给韦八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款共计5500元。 判决生效后,黄豪没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韦八于2010年11月29日向巴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到黄豪家,可是黄豪已经外出务工,目的是逃避法院的执行,执行人员做被执行人妻子的思想工作,但其妻仍然不配合。执行人员通过金融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均无存款余额,家中也无可供执行的财。 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趁着今年茶果丰收,法官就去银行查看黄豪家原来的账号,发现里面有两万多元。12月10日下午,法院将5500元执行款强制扣划。被拖欠两年的赔偿款终得予兑现。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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