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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撞上8旬老汉 法院调解赔偿4万
发布时间:2012-12-10 11:34:21


     本网讯(通讯员 马银伟 张玉柱)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调结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原告倪某与被告曹某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倪某放弃对白某、温某、张某的诉讼请求;被告曹某分期分批赔偿倪某医疗等费用共计40000元,第一次曹某于2012年9月10日前给付倪某10000元;第二次于2012年12月30日前给付倪某10000元,剩余20000元曹某于2013年4月20日前全部付清,其余部分倪某自愿放弃。

    2012年1月30日,倪某乘坐曹某驾驶的长安牌轿车,沿达拉特旗X618线由东向西行驶至119公里加80米处时,与由南向北步行过马路的达拉特旗王爱召镇年近八旬的温某相撞,造成倪某、温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鄂尔多斯市交通管理支队达拉特旗大队认定,曹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温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倪某无责任。后曹某给付了温某的医疗费等费用;倪某住院花费了医疗费32990.03元,经过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9级伤残。

    为讨要医疗费等费用,2012年3月21日,倪某将该车车主白某及事故责任人曹某、温某起诉到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其相关费用190321元,后追加了实际车主张某为被告。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倪某与曹某等达成如上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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