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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拿到儿子交通事故赔偿款写感谢信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2-12-06 11:19:39
石厚福和他的感谢信
本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感谢武宣法院,感谢人民法官,你们的热心服务、公正判决以及从中协调,让我的儿子很快拿到了赔偿款”12月3日上午,武宣男子石厚福将一封感谢信送到广西武宣法院,并紧握着办案法官卓义林的手满怀激动的说。
2011年的3月29日,石厚福的儿子石达旺搭乘石达兴的摩托车撞上了与其同向并正掉头的由覃明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石达旺左内踝软组织撕裂性骨折和左内踝软组织挫裂伤。交通警察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由石达兴和覃明负同等责任。 案发后,石厚福作为儿子的代理人多次要求被告石达兴、覃明和保险公司支付其儿子的医疗、误工等费用,都被拒绝了,并在交警组织协调时拒绝调解。2012年11月,武宣法院一审判决,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石达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711.48元。判决生效后,为了帮助当事人及时拿到赔偿款,承办法官多次找到保险公司沟通交流,保险公司也很快就将款项打到法院账上。 武宣法院为石达旺办理了相关退费手续后,石厚福经多方打听到了承办法官卓义林的联系方式,并多次要求要给卓义林送礼,被卓义林婉拒了。可石厚福并不就此作罢,拿到赔偿款激动的他变写了一封感谢信给武宣的法官。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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