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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伙三月内盗窃电动车9辆领徒刑
发布时间:2012-12-05 15:36:15


     本网讯(肖福林)   江西省乐安市一大专学历男子,在今年年初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窜至江西省赣州市区疯狂盗车九辆。11月22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裁定驳回孙书兵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1月21日至同年4月19日,被告人孙书兵采取用作案工具套开车头锁的手段,分别在一个排档门口、一个网吧门口、四个小区门口共盗得摩托车两部、助力车五部、电动车两部。

    此外,孙书兵还在2011年6月至12月采用相当的手段共盗窃三次,盗得摩托车、助力车和电动车各一部。

    综上,被告人孙书兵参与盗窃作案13起,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6287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孙书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孙书兵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孙书兵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孙书兵不服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要求二审法院对他减轻处罚。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孙书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依法应当判处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原审鉴于其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但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五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罪责刑相当。该院遂作出上述维持裁定。

    (文中人名系化名)



责任编辑: 朱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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