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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总口法庭:以调解化民事纠纷
发布时间:2012-12-05 11:01:01


     本网讯(通讯员 彭振林 王亚峰)   12月3日,一起因邻里矛盾引发的健康权纠纷通过湖北省潜江法院总口法庭法官多次调解,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元,得到原告的谅解。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总口法庭特别注重对调解方式的探索和法官调解能力的培养,形成了一套“庭前听诉调,庭中释法调,庭后继续调”的调解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赡养等纠纷,利用文书送达、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通过“庭前听诉”的方式在庭前与当事人沟通,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及时消除当事人误解,尽量减少开庭案件的数量;对庭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转入庭中调解,在开庭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面对面”、“背靠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法律、明确责任、分析利害关系,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对当庭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通过运用“计算诉讼成本”、“借助外力”、“案例提示”等方法促成庭后调解,从而让当事人能够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息诉止争,案结事了。

    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审结民事案件498件,调解或撤诉结案460件,调撤率达92.37%,调解案件息诉率达100%,从而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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