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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因婚外情纠纷白天持刀片伤人左耳
发布时间:2012-12-04 13:39:17


     本网讯(通讯员 唐雪云 兰艳)   12月3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因婚外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以被告人韦文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作案工具刀片一把,予以没收。

    2011年3月17日15时许,被告人韦文红在本屯一代销店内观看打牌时,看见被害人罗庆勇,因其之前与罗庆勇有婚外感情纠纷,即产生报复心理,被告人韦文红立即回家拿壹块刀片转回代销店内,趁罗庆勇不注意之机,用刀片将罗庆勇的左耳及左下额部割伤后逃跑。随后,被告人韦文红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另查明,庭审后,被害人罗庆勇与被告人韦文红就赔偿事宜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韦文红一次性付给被害人罗庆勇人民币5000元(已付清),罗庆勇对被告人韦文红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被告人韦文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文红主观上有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持刀片将他人身体割致轻伤的行为,该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文红犯故意伤害罪成立,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韦文红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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