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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怒将出轨丈夫捅伤致死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9 10:12:30


     本网讯(通讯员 和贵平 吴晓蔚)   结婚14年的恩爱夫妻,在丈夫遭遇初恋情人且出轨后,家庭就陷入了无休止的吵架及打骂中。在又一次夫妻吵架打骂中,情绪突然失控的妻子竟拿起水果刀捅向了丈夫,致丈夫抢救无效死亡,妻子在主动投案自首后,也被判了徒刑,一个家庭因为一场婚外情就此支离破碎。日前,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三年。

    漂亮的马某在1998年与张某结婚后,两个一起做起了生意。1999年,马某生一子,三口之家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谁知,在2011年10月份,张某与初恋情人刘某偶然相遇,因为两人那时是因为父母反对才导致两人分手,因此,两人再次相见,很快就陷入了感情的旋涡。2011年12月份,马某突然发现张某与刘某的婚外情,非常生气,继而与张某两人经常争吵。2012年4月16日晚,张某与情人刘某约会后又和朋友在一起喝酒。看到时间已晚,担心张某的马某出来找到张某后,两人一起回家。回到家已是17日凌晨0点左右,看着浑身散发酒味且已背叛自己的丈夫,妻子马某越想越生气,就与丈夫再次发生了争吵,继而两人相互厮打。在打架期间,马某想着丈夫不但与初恋情人出轨,还回家打她,情绪突然失控。当她看到茶几上的水果刀时,就随手拿起水果刀朝张某左胸捅去。当她看到张某倒在沙发且左胸流血,一下子慌了,就赶紧和张某的亲属一起拨打“120”,并将张某送往医院抢救。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7日凌晨2点死亡。当日12时,马某拨打110报警,主动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张某系被单刃利器刺破心脏致大失血而死亡。

    案发后,被害人张某的亲属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对被告人马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建议法院对被告人马某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在知道其丈夫与他人通奸后,不采用合法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竟然义愤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马某作案后主动报警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本案系因家庭内部矛盾引发。被害人对本案发生有一定过错,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故对被告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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