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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入整改提高阶段
发布时间:2012-12-03 11:09:41
本网讯(吴娟)
河南省焦作中院根据市人大对中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要求,将今年11月和12月确定为中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整改提高阶段。为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扎实做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化解办向中院各相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要结合十八大精神,结合“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化解矛盾纠纷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理念,认真研究和部署整改措施,确保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强化大信访工作机制,对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苗头,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继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 中院各部门和两级法院要沟通协调,着眼全局,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职能作用,既分工负责,也要团结协作,群策群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推向深入。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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