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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嫌房小悔婚 男方起诉索彩礼
发布时间:2012-11-20 14:48:41


     本网讯(通讯员 黄丽叶 林荣先)   2012年1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经法官努力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女方王倩返还男方张洲彩礼8000元。

    张洲与王倩经媒人廖娇介绍相识,2011年10月12日,双方在王倩家举行了订婚仪式,张洲经由其母亲田某给付王倩8000元作为订婚彩礼。但在后来的交往过程中,王倩嫌张洲家里房子小,要求张洲家里给提供一套房子,张洲表示要再等段时间,有钱了再买,王倩就提出结束恋爱关系,但拒绝退还张洲给付的彩礼。双方由此发生纠纷。张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倩退回订婚彩礼8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张洲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经法官释法说理,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王倩同意返还张洲彩礼8000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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