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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积怨数十载 法官调和解心结
发布时间:2012-11-19 14:46:43


     本网讯(通讯员 李瑶)   “谢谢法官,我这把老骨头总算还能有口饭吃!”申请人周秀秀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11月12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虽然只有200斤大米的执行标的,但执结的不止是案子,更解开了母女数十年的积怨。

    申请人周秀秀与被执行人刘晓华系母女关系,1964年申请人周秀秀与被执行人之父亲刘明离婚,当时刘晓华年仅两岁,依离婚协议被执行人刘晓华应由周秀秀负责抚养,但因抚养能力较差,1966年周秀秀又将刘晓华给回刘明抚养。因性格问题,周秀秀又多次改嫁。1993年7月周秀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刘晓华每年给付200斤大米尽赡养义务,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但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不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周秀秀每年都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能否把问题一次性解决,使周秀秀不必再年年申请执行。执行法官首先来到被执行人刘晓华家中,刘晓华称其不知周秀秀现在的住址,所以一直没能给她送大米。随即我们又来到周秀秀家中,老人现已近80岁高龄了,但居住的环境十分恶劣。经过法官的说和,刘晓华从家中拿出200斤大米,并由法官送到周秀秀家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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