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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三下乡促“翻脸”邻居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2-11-13 15:56:16


     本网讯(通讯员 何芳华)   2012年11月13日上午,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和解执结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使已“翻脸”一年多的韦大成与韦保军握手言和。

    韦大成与韦保军是邻居,两家房屋间有一条公共水道,也是唯一条排水渠道,但是2011年春节前,2011年春节前,韦保军未经韦大成同意擅自在这条公共过道上砌了一堵墙,两家便因此产生了纠纷。虽然经村委会调解韦保军承诺拆除围墙,但一直未实现诺言。遂韦大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韦保军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拆除该公共通道上的围墙,然而韦保军逾期了仍未履行法律义务,便于6月20日向金城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局的法官接到案件后,前后三次下乡,亲自到原被告家中做双方的工作,最终,这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和解,韦保军也已将双方房屋之间公共通道上的围墙拆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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