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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法院巧施“五策”力促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2-09-13 10:48:01
本网讯(通讯员 和贵平 宋晓葆)
为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力促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巧施“五策”,多角度、多渠道促使双方执行和解,效果较好。截止目前,该院共执结112件,其中执行和解63件,和解率达56%,到位金额105余万元。
巧借执行联络员,做好执前财产摸底。执行人员接手案件研读案情后,主动与被执行人所在社区、村委的执行联络员联系,从侧面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来源、财产情况等,摸清被执行人的偿付能力,以便因案施策,制定合理的执行和解预案,为执行和解奠定基础。 巧搭连心桥,做好思想沟通疏导。在制定好执行和解预案后,案件执行人员马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让双方当事人互相了解履行需求和给付能力,并从法、情、理三方面疏导当事人思想症结,消除双方心中误解,搭好连心桥,力争使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履行。 巧邀社会力量,共同促成执行和解。对不易强制执行的“钉子案”、“骨头案”,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当事人所在居委会主任参与执行和解,利用他们在民间的社会关系网络和影响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和谐执行。 巧借通讯工具,促其和解履行。对于在外地工作、不经常在家的被执行人,该院执行法官巧用手机短信、电话等通讯工具,每周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疏导,巧用“心理战术”促其执行和解,自觉履行。 巧施警示教育,以促自觉和解。对于被执行人有抵触心理或行为的,该院积极用强制执行典型案例对其进行警示教育,以促当事人能权衡利弊,主动和解履行;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抗拒执行的“老赖”,该院通过训诫谈话、媒体曝光等方式,使其认识不自动履行义务将要承担拘留、查封、冻结、扣押、拍卖财产等法律后果,以促其自觉履行。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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