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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探索执行和解方式提高执行兑现率
发布时间:2012-09-17 16:35:47
本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彭星基)
今年以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入手,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执行和解方式,不仅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执行兑现率,还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释明先行打基础。该院执行法官及干警在执行工作中注重加强执行释明工作,充分利用立案和送达执行通知书的有利时机,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和解结案的优势,引导双方以互谅互让的方式化解纠纷。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结合典型案例,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消除抵触情绪,促使其主动选择执行和解。 增强干警调解、协调能力。该院要求执行法官及干警通过阅卷、走访、传唤等方式,摸清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和要求,找准案件执结的关键环节,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既要避免强制和解又要克服应付心理,力求做到掌握案情,适时促成和解;严格程序,依法促成和解;找准症结,准确促成和解。 构建和解执行网络。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该院善于抓住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和特殊感情进行疏导,对一些比较重大复杂的案件还积极争取基层干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协助和支持,甚至邀请当事人亲友规劝被执行人,加大沟通和说服教育的力度,疏导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执行法官适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还加强与银行、建设部门等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充分掌握各类执行线索,积极采取财产保全、用足用活查封、冻结、扣押等法律措施,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执行。 完善执行和解监督机制。该院对当事人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全程监督。在被执行人不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要求恢复执行时,立即恢复原裁判文书的执行,确保执行和解工作的严肃性。同时,对执行法官及干警实行案件汇报制度,加大执行和解监督检查力度,避免执行法官及干警单纯讲求执结率。 此外,该院还强化执行法官及干警的和解意识,将执行和解率与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挂钩,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督促执行法官及干警主动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 据悉,截至9月15日,该院今年执结各类案件167件,执行涉案标的额1791.26万元,其中执行和解及当事人自动履行75件,占执结总数的44.91%。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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