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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邻居对簿公堂 执行法官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10-25 08:55:47


     本网讯(通讯员 李前进)   世事无常,造化弄人,原本关系和睦的两家邻居,却因为一件意外的交通事故,反目成仇,对簿公堂。2012年10月24日,河南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走访沟通,使两家人矛盾化解,一笑泯恩仇。

    2010年4月,家住焦作市解放区嘉禾屯村的陈某驾驶摩托带着自己的发小加邻居的卢某某出外办事时,撞到了前方停在路边的无号牌三轮车尾部,导致卢某某死亡,陈某也受重伤。此事后经交警支队认定,卢某某无责任,三轮车驾驶员无法查到,而陈某属于无证驾驶,被认定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卢某某的家人在万分悲伤的心情下,忙着办理卢某某的后事。在办理完事情后,卢家人开始为卢某某向陈家要求赔偿。但是,陈家人认为陈某带着卢某某出去是为了给卢某某办事,并不是为了自己家的事情,所以拒绝给付赔偿。卢家人为此,已经与陈家人发生了多次争执,关系日益恶化。半年后,在索要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卢家人于2011年4月11日,向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法院开庭审判了该案,判决陈某某在十天内赔偿卢家人各种费用23万余元。可是,陈某家人认为自己委屈,一直拒绝赔偿。2012年5月卢某某家人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该案件。

  执行局法官在受理该案之后,立即着手调查和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法官决定分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经过执行法官对每个当事人长时间的疏导劝解,终于做通了陈家人的思想工作,使陈家人愿意配合执行。但是,陈家的经济情况不是很好,无力承担23万余元的赔偿金。

  执行法官在了解了情况后,与卢家人沟通商量以和为贵,化解邻里矛盾,最终卢家愿意降低赔偿金额。并于2012年10月达成了和解协议,卢家人顺利拿到了赔偿金。至此,这个案件得以完满的执行结案,多年邻里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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