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向茜)
因不满朋友对其女友骚扰显富,伙同他人设局以“哥老倌”被打为由将朋友带至宾馆殴打、索要莫须有的“医药费”,并装好人前往送钱解救。近日,四川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蒋某、罗某、袁某、蒲某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2年1月份,24岁蒋某认为朋友李某(男,27岁,本案被害人)经常“骚扰”其女友王某并爱显摆有钱,伙同罗某、袁某、蒲某设局陷害李某,让其“吐”钱出来。1月19日晚在歌城玩耍时蒋某趁李某酒醉后,以保管为名拿走李某的钱包,并通知罗某等三人将其带至绵阳市涪城区一宾馆,自己则离开现场。在宾馆内罗某三人以“哥老倌”被李某殴打住院为由索取10000元赔偿费,并多次采取用木棍、打耳光、用脚踢、膝盖顶、罚跪等暴力手段进行索要。后李某被迫打电话向蒋某求助,并说出银行卡密码让蒋某持卡取钱。假装“好人”前来解救的蒋某拿着取得的2500元前往解救李某,但因金额尚未达到赔偿标准,由于害怕被打,李某被迫打下一张4000元的欠条,带领罗某和蒋某前往朋友处借钱时,趁机逃离魔掌并报警。
1月20日晚,李某报警后带领公安机关找到涉案人员罗某等人后,得知自己的遭遇竟是朋友蒋某一手策划所为,直言交友不慎、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