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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到兴安法院检查“两评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2-10-08 14:15:29
本网讯(通讯员 周正己 黄侣松)
9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中院审委会戴波初委员携“两评查”检查组一行7人到兴安法院检查“两评查”活动。
裁判文书评查中,检查组随机抽查了50份裁判文书,其中2011年结案的20份,2012年结案的30份。50份裁判文书中,刑事裁判文书20份,民事裁判文书25份,行政案件裁判文书5份。检查组对所抽查的裁判文书的审理过程、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判决理由、判决主文、制作格式、语法规范等内容进行严格细致地检查。经检查评定,所抽查的50份裁判文书均达到了优秀的标准,裁判文书优秀率100%。 庭审评查中,检查组全程观摩了刑事审判庭审理的一刑事案件,对庭审过程从合议庭组成、庭审规范、庭审驾驭、节奏控制等方面进行评议,对所观摩的庭审也给出了“优秀”的评价。 兴安法院将以此次“两评查”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庭审水平,更全面、更深入地开展“两评查”活动,有效提升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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