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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法院四举措落实“两评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2-10-08 10:51:16
本网讯(通讯员 薛昌生)
2012年是广西高院部署开展的“司法能力提升年”,黄希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法院以践行“核心价值观”为契机,积极创新案件质量管理机制,通过转变管理理念,细化管理办法,通过四举措落实“两评查”活动,切实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全员参与,精心组织实施。该院的“两评查”活动从2012年6月初开始至2012年9月底结束。在为期3个月的时间里,各审判业务庭及基层法庭的法官必须参加“两评查”活动;“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依据庭审观摩评分标准,客观公正的对庭审活动进行量化打分,依得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评判庭审优劣的依据;裁判文书评查先由各审判业务庭进行自查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共评查两次;自查中评出的质量较高的裁判文书,各庭在每季度末的月底前报审监庭和立案庭,由审监庭和立案庭进行初评,再由“两评查”活动小组进行联评,分别进行打分,依所得分数作为评判裁判文书优劣的依据;活动结束后,“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将依据庭审打分和裁判文书得分高低,评出庭审质量等次和裁判文书质量等次。 突出重点,注意能力提高。开展“两评查”活动,要把展示交流、讲评讨论、整改提高作为评查活动的重要环节,注意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促进法官之间提高庭审能力、庭审规范化水平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促进法官之间相互评议、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增强科学驾奴庭审过程、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切实查清案件事实的能力,杜绝庭审中的随意行为,克服庭审中形式主义,切实提高庭审水平。通过裁判文书评查活动,进一步强化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校对审核、评查通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形成依靠制度防止裁判文书差错的有效机制。 加强检查,强化评查力度。该院根据“两评查”活动要求,坚持定期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相结合,对“两评查”实行一月一通报、每季度点评。在“两评查”活动中,不局限评查案件卷宗,全方位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审判员与书记员交叉评查,相互“挑刺”,互相找毛病;开展优秀文书、较差文书展评和全院审判人员法律文书制作竞赛;组织审委会委员、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参加庭审旁听评查,当场点评、当场评议、当场亮分;组织庭审录像观摩活动,对今年以来的庭审录像进行回头看,将庭审中出现的问题、瑕疵以及不规范的行为进行剪接,组织全院干警收看、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共同提高。 查漏补缺,及时转化成果。荔浦法院在每次庭审、裁判文书评查后,都进行讲评、研讨,都做一次汇总反馈、检查检验,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深入地归纳总结,写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及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转化活动效果,以“两评查”活动为载体,切实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同时将“两评查”活动与“规范司法行为、整肃司法作风”活动密切配合,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整改,对共性问题要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强化整改,堵塞漏洞。 2012年荔浦法院共对7个业务庭进行了27次庭审评查,共评查了生效裁判文书211篇,其中刑事43篇,民事157篇,行政11篇,评为优秀的有206篇,良好的4篇,合格的1篇。“两评查”活动已逐渐融入法院正常工作,成为荔浦法院提升法官审判能力、案件质量和法院公信力的又一抓手,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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