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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来了手语翻译
发布时间:2013-02-20 15:13:13
庭审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宫建军 杜彦 韩宏哲 任笑生)
2月18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一起聋哑人故意伤害案件。由于两名被告人系聋哑人,该院为二被告人分别指定了辩护律师,并邀请专业手语翻译在庭审时进行同步翻译,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残疾被告人的权利,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被告人李刚为聋哑人,原系宝鸡市一餐厅员工,在餐厅工作期间与其同事樊磊因琐事发生争执并引发厮打,被餐厅其他员工及时劝解。当日中午,李刚的好友聋哑人张成恰好来餐厅就餐,得知李刚与樊磊发生冲突的事情后,当即与樊磊又发生冲突,并厮打在一起。其后,李刚和张成在餐厅等处用拖把杆、圆凳等殴打樊磊,致樊磊脾脏破裂等。 办案法官柳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结合而被告人均为聋哑人的特点,及时宝鸡自强中等专科学校联系,邀请该校专业聋哑老师一同为耐心地为被告人讲解法律,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经过。走访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细致地做调解工作,被告人家属在案件庭审前积极向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庭审时,有了手语老师的全程协助,法官、公诉人与二被告人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确保了聋哑被告人意思表示能够及时准确地反馈给法庭,二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表示今后一定悔过自新。因被告人均系聋哑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8个月和2年4个月,并宣告缓刑。 (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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