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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越边境、故意伤害数罪并罚处拘役5月
发布时间:2013-01-11 14:55:06


     本网讯(通讯员 王海波)   1月9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朋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李朋冒用涂小敏的身份证办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于2010年4月至2011年1月间持上述证件非法出入澳门、泰国等地共计21次。

    2012年9月30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李朋开车在南昌县莲塘六中旁边的十字路口等红灯,被害人龚小磊喝多了酒在被告人李朋的车尾处呕吐,被告人李朋不高兴遂与被害人龚小磊理论,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被害人龚小磊的鼻子和头部被打伤。经鉴定:被害人龚小磊的伤情为轻伤乙级。案发后,被告人李朋的家属与被害人龚小磊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3万元,为此,被告人李朋的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朋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共计21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李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乙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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