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宣威法院新增33名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2-09-24 11:58:06
本网讯(通讯员 赵艳绘)
2012年9月20日,云南省宣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任命了33名人民陪审员,为宣威法院注入了“新鲜血液”。
本次33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向人大常委会请示后,面向社会公开选任,通过报名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层层筛选,最后报人大常委会表决并任命。刘桌同志代表新任命的33名人民陪审员作表态发言:将在以后的陪审工作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法院的陪审活动,多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恪守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遵守审判纪律,注重司法礼仪,自觉服从法院工作安排;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任命后,宣威法院院领导与新任命的33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座谈。首先,刘建刚院长热烈欢迎新加入法院队伍的33名人民陪审员,表示将把人民陪审员作为“编外法官”培养,让人民陪审员成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的一支生力军。 刘院长提出六点要求和希望: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学习修养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以突出的成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二是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法乱纪,守好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积极发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增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三是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以有强烈的事业心投入到陪审工作中,为陪审事业贡献力量;四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尽快熟悉业务,适应新的岗位,履行好陪审员职责;五是加强社会实践学习,从书本上学,向法官学,在实践中学,积累经验、丰富自我,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六是充分了解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性,做好人做好事,专研业务,努力通过司法考试,争取早日加入公务员队伍。最后,纪检组长吕朝德向33名人民陪审员介绍了审判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守审判秘密等方面的要求,并希望他们切实发挥好审判、调解、监督、咨询、宣传五员作用。 目前,宣威法院共有99名人民陪审员,与现任一线法官名额比例为1:1。其中,中共党员48人,年龄梯次合理,来源分布均衡。本次新任命的33名人民陪审员均为农村人民陪审员,有专业技术人员、调解员、信访干部等,广泛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促进宣威法院司法民主,提高司法权威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纪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