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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财迷心窍胆包天 绑架学生判十年
发布时间:2012-09-20 11:27:50


     本网讯(通讯员 朱法勇 王发明)   被告人张峰(化名)财迷心窍,胆大包天,竟然明目张胆地绑架同村村民的孩子,近日,被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张峰与王五(化名)本是同村村民,二人素无怨仇。2011年11月的一天晚上九点多钟,张峰酒后闲逛到王五开的诊所门前,往里面看了看,见只有王五的儿子王山(化名,某初级中学学生)一人在家写作业,便快步进到屋内,乘其不备,伸手搂住其脖子,并随手从腰间掏出刀子架在其脖子上,并挟持王山去找孩子的父亲。 张峰把刀架在王山的脖子在河堤上转了一圈儿,没有找到王五,又到了镇医院,依然没有找到。张峰又领着王山在村西边的坑边上转了一圈儿,还是没有找到王山的爸爸。 张峰带着王山在村里找其父亲时,正好碰到王山的大伯王四(化名),王四问张峰想干啥,张峰说让王山他爸给我赶快拿三万元钱,否则,将把王山“做掉”。王四给王山的父亲打电话,简单地说了一下张峰要钱的事。

    十多分钟后,王五赶了过来,见到儿子被张峰挟持的情况,心里惊恐万分,说把卡给张峰,但被拒绝。在周旋中,张峰开始让王五给其五万,后商议给三万。随后王五便去给其借钱。

    二十来分钟后,王五和妻子李红(化名)过来了。李红一见到儿子,放声大哭,慌忙上前去抱儿子,张峰把刀子一横,喝到:“别过来!”说着,又把刀子架在了王山的脖子上。王五大声说:“兄弟,别激动。我把钱给你带来了。咱们都是好兄弟,你也知道,我那个小诊所平时也不挣钱,我也没有啥钱,这黑更半夜的,也没有地方去找钱,我跑了好多家,也只才借了两万块钱,看在咱们都是同村兄弟的面子上,你别吓着了孩子,你就把孩子给放了吧。”张峰说:“好,两万就两万吧。不过,你得开车把我送走。”王五说:“好。我这就去开车去。”不一会儿,王五就开着时风牌农用三轮车过来了。张峰用刀架着王山,对王五说:“走,把我送到周口。”王五开着车,其妻在旁边坐着,张峰和王五在车后边坐着,刀子在孩子的脖子上一直架着。当车走到李寨时,张峰觉得后边有车辆跟踪,对开车的王五说:“走,一直往前走,别停。”王五就开着车一直到了周口,并又在周口市里转了几圈儿,最后走到大闸路和七一路交叉口又向西走了几百米,张峰让王五把车停下,并让把钱给他。王五就从腰里掏出找来的两万元钱,交给了张峰。张峰接过钱,放开王五的儿子,跳下车跑了。

    2011年12月5日,张峰因涉嫌绑架罪被商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被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2年3月27日,商水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峰涉嫌犯绑架罪向商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商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峰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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