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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姐夫诱骗参与绑架 法庭上竟说“好玩”
发布时间:2012-11-29 10:10:37
本网讯
北京青年小徐带着朋友开车到港城与网友小琴见面,没想到见面的喜悦持续了不到5分钟,就被一群拿着镐把、铁棍的人围住了——网友见面竟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在法庭上,面对法官的问询,小琴大多时间选择了沉默,只说了一句:“我当时只是觉得挺好玩的。”
17岁的女孩小琴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喜欢上网聊天,并在网上结识一些朋友。一天,小琴的姐夫大韩(在逃)找到她,要用她的QQ号跟别人聊天,小琴毫不犹豫地把QQ号给了大韩,大韩得到号码后,以小琴的名义加上了北京青年小徐,并一直与小徐在网上聊天。 为了确保小徐能够上钩,除了上网聊天外,大韩还让小琴给小徐打电话联系。2008年10月初,大韩见时机成熟,指使小琴给小徐打电话,约小徐到秦皇岛见面。2011年10月8日,小徐和两个朋友一起,从北京开车来到秦皇岛,在事先约好的某高校门口等候小琴。 “我是小琴,你们是从北京来的吧?”几分钟以后,一个小女孩出现在他们面前。在简单的聊了几句之后,小琴说:“我的行李在胡同的超市里,你们给我拉上吧!”来不及多想,几个人便与小琴来到了旁边胡同里一家超市的门口。 让小徐等人没想到的是,刚下车,在旁边的一辆车上便冲下来五六个手拿镐把、铁棍的年轻人,小徐刚想往外跑,后面又开来一辆车,车上又下来几个年轻人,把路堵死,并对小徐等3人拳打脚踢。 随后,小徐和他的两个朋友被带到海港区白塔岭附近的一幢3层楼房内,在房间内,大韩命令小徐等3人跪下,并在几个人身上搜出2000多元人民币。“你看你‘钩’来的人,还是首都的呢,就这么点钱。”大韩对小琴说。随后,在大韩的一再威胁下,小徐和他的两个朋友分别多次向家人和朋友借钱,总计金额达到2万余元。 2011年10月9日晚,大韩等人见3人很难再拿出更多的钱,便将小徐等3人送到高速路口,并威胁道:“你们的身份证复印件都在我手里,如果报案,我就到北京去找你们”。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因小琴在姐夫大韩的指使下参与了绑架的全过程,其已经构成绑架罪,但系从犯,且未满18周岁,判处有期徒刑3年。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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