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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病故奶奶占遗产 孙女起诉法院判返还
发布时间:2012-09-10 11:28:40


     本网讯(通讯员 张魁英)   16岁的杜某在父亲杜某某去世后,依照遗嘱要求奶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遭到奶奶的拒绝,遂将奶奶告上法庭。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依法判决该诉争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归原告杜某继承。

    该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4月10日第三人尚某与杜某某(已故)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杜某,被告谷某系杜某某的母亲。杜某某生前购买住房一套。2011年5月17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杜某某,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2011年3月17日杜某某因病去逝,杜某某生前立下遗嘱,说明其所有的房产为其与妻尚某共同所有,女儿杜某继承该房产产权的一半,其它财产由其妻尚某与女儿杜某共同拥有,其他人无权干涉。杜某某去世后,原告杜某要求奶奶谷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遭拒绝。该院另查明,第三人愿意将自己所有的该套房屋产权赠与给原告。

    该院审理后认为,该案诉争的该套房产属第三人尚某与杜某某婚后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尚某表示愿意将属于自己的房产权赠予给原告杜某,系其个人行为。杜某某生前所立遗嘱系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该遗嘱有效。原告杜某有权继承杜某某的遗产。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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