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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继兄妹为争继父母遗产闹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13 10:01:52


     本网讯(通讯员 赖见兴)   哥哥自幼过继给继父母,妹妹则从小被继父母收养,继父母去世后,这对继兄妹为争遗产闹上了法庭。近日,经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调解,这起继承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刘晓芸同意将继父母的遗产一间楼房、一间平房、一间猪栏及其安置预留地归被告李小明所有,被告李小明同意一次性补偿原告刘晓芸1.5万元。

    被告李小明自幼按照农村风俗“过继”给了李青鑫、王月秀做养子,原告刘晓芸则从小被收养并抚养成人后出嫁。李青鑫、王月秀死亡后,遗留有坐落在县城附近的楼房、平房、猪栏各一间及集体安置预留地一块。因双方对遗产分配未能达成一致,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诉争遗产归原告所有。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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