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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死亡儿媳独占赔偿 法官解了老翁愁心事
发布时间:2012-09-17 09:24:54


     本网讯(通讯员 高建业 章青山)   “谢谢法官,谢谢法官,这下过日子不愁了”,9月10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里,年已八旬却不幸丧子的周老伯,手捧着法官递过来的儿子的死亡赔偿金,眼中噙满泪水。

    今年8月9日,周老伯的儿子小周在江苏省一个建筑工地务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外出打工期间不幸因工死亡。小周丢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妻子没有工作,平时,家中的生活开销和周老伯的赡养都是指望着小周打工的收入。事故发生后,在当地调解组织的调解下,小周供职的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给周老伯、小周的妻儿各项费用30万元。

    事故处理完结后,让沉浸在暮年丧子悲痛中的周老伯没有料到的是,儿媳在领取了全部赔偿金后,不顾周老伯生活无着,带着赔偿金和孩子回到了娘家。经过亲友多次调解,儿媳坚持不将赔偿金中周老伯的份额分给周老伯,无奈之下,9月10日上午,周老伯颤巍巍地来到法院,将儿媳告上法庭。

    在诉讼服务中心,负责接待的章法官听完周老伯的诉说,立即启动立案调解程序,通过电话,将周老伯的儿媳传到了法院。

    据章法官介绍,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以诉讼解决纠纷。禹会区人民法院把关注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自2007年起,把立案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有效手段予以推行。    

    在诉讼服众中心,该院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选配了3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在立案审查阶段,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债务、合同纠纷案件、婚姻家庭案件,按照自愿、合法、效率原则,在办理相关诉讼手续的同时,即开展调解工作。

    当天,在周老伯的儿媳到法院后,章法官组织双方坐下来,悉心地明理、倾情、说法,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帮周老伯“讨”回了赔偿款中属于他的赔偿份额,让丧子的周老伯感受到一份慰藉。

    经过多年来的探索,禹会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目前已成为一道及时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屏障”,通过在立案审查时采取“即告即收、即收即调、简化程序、快速结案”的方法,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妥善化解纷争。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调解收案259件,有213件在中心的温馨调解室“握手言和”,以调解或撤诉结案,且无一进入执行程序。既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更使得一些矛盾和纠纷在可能出现的扩大化之前得以迅速、彻底地化解和消除。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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