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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法院推进诉调对接将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发布时间:2012-09-10 09:55:59


     本网讯(通讯员 吴梁)   近年来,四川省北川县人民法院以整合社会资源、降低诉讼成本、及时化解纷争为出发点,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支持力度,积极搭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使大量民事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阶段。

    2012年8月31日,四川省北川永昌镇禹龙社区业主何某与物业管理人员邓某因摩托车停放问题发生打斗,导致邓某身体多处受伤,共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邓某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等共计1万元,禹龙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出面进行调解,但终因赔偿责任认定存在分歧,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由于赔偿没达成协议,邓某亲戚朋友10余人多次围堵何某及家人,一场更大冲突无可避免。在了解到本案具体情况后,北川法院立案庭庭长长张陈俐及时深入到社区,从调解技巧、法律道德等方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指导。当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时,调解委员会讲明了责任认定依据,双方心服口服,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一起棘手的案件在法院的全力指导下顺利解决,把矛盾及时解决在了基层。

    北川地处山区,地广人稀,村民跑一回中心法庭或县城往往需要一天时间,这大大增加了群众的负担。针对这种情况,北川法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下大力气狠抓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各法庭建立和健全与辖区民调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民调组织作用。首先深入基层,主动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提出任用民调委员的标准等合理性建议,协助全县23个乡(镇)221个行政村、居委会建立了民调组织,加大指导力度,在指导工作中:一是坚持定期对各村民调委员举办学习班,讲解法律知识以及调解方法、技巧等;二是坚持对审理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通知各村民调委员参加庭审观摩;三是坚持参与民调组织的调解工作,对一些比较大的纠纷、普遍性较强的纠纷予以指导,做好传、帮、带工作,增强他们的实际工作经验,从而举一反三,解决类似的纠纷。针对各村民调组织调而未决的纠纷,法庭做到及时审理,以免扩大事态,有损民调组织的声誉,动摇民调工作人员的信心。    

    截至目前,北川法院已为122个村、14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员讲授法律课200余场次,组织开展调解经验交流会50次,培训人民调解员700多人次,到村开观摩庭167次,切实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同时,法庭还与人民调解员建立了双向联系,遇有矛盾纠纷相互通气,遇到法律难题及时汇报,共同做矛盾双方思想工作,截止目前,民调组织已经化解了3000多起矛盾纠纷,为基层和谐奠定了坚实基础。北川法院指导人民调解成绩显著,连续两年获得“四川省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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