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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为树起纠纷 陪审员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2-09-06 16:06:57
本网讯(通讯员 刘英军)
余某与王某夫妇是多年的地邻,近日,两家因种植在相邻的责任田旁边的树木问题发生激烈冲突,闹上法庭。平原县法院王凤楼法庭法官因势利导,多方联动,巧解绊结,妥善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家住平原县王凤楼镇于姚村的原告于某20多年前在村北东西路南侧的责任田旁边植了8棵柳树,现在树已长大。2012年3月份将树卖掉后,又在该路南侧半坡处种植柳树12棵。王某夫妇认为这些树木种在了两家责任田的公共部分,影响了她家庄稼生长,多次要求于某把树木清除。于某则认为树长在自家地旁边,他人无权干涉。王某夫妇气愤难耐,“你不动手,我帮你清理”。 今年3月份,王某夫妇携镰刀将于某的8棵柳树树苗全部拔掉,原告于某补种后继而又被二被告拔除,由此双方发生争执,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王凤楼法庭受理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抵触情绪高、实际履行能力差的因素,决定采取人民调解、派出所调解、人民陪审员调解及法庭调解的多部门联合调解,并邀请当事人的亲属参与矛盾化解。人民陪审员张某与原、被告为同村村民,且与双方当事人关系都不错,获得原、被告的认可,也取得了当事人对法庭的信任。 经过三番五次的调解,原被告双方都作出让步,原告同意在争议的路旁边植树,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也承诺不再干涉此事。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多方努力终使多日来怒目相向的两家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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