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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依法办案孤老败诉 法外施情老人喜迁新居
发布时间:2012-12-19 15:50:03


     本网讯(通讯员 汪次安 袁亚菲)   11月6日,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宗相邻纠纷案中,作为原告败诉的孤寡老人罗观金,11月18日,再次来到该院,双手紧紧握着主审他这个案件法官李美伟的手说:“我这个官司败得好啊!”。

    2009年,原告罗观金的邻居被告李斌,新建了一栋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原、被告两屋墙体相隔仅40厘米,而罗观金的房屋是建于解放之初的一层泥砖墙体土瓦屋。今年5月,罗观金与李斌相邻房屋的墙体倒塌,罗观金认为事故是因李斌房屋滴水造成的,于是起诉到新丰县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令李斌赔偿1万元。

    该院受理该案后,邀请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专业技术人员到原、被告房屋现场进行了勘查,勘查结果显示虽然双方的房屋墙体相隔仅40厘米,但李斌的房屋檐水已做沟渠引向下水道排放,如有滴水也只能滴向罗观金的房屋瓦面而不会直接漂洒到墙体,李斌的房屋滴水影响不明显,罗观金的房屋墙体倒塌的根本原因,在于罗观金的房屋年久失修所至。依据该勘查结果,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罗观金诉讼请求。

    该院作出这一判决结果的同时,考虑到罗观金是特困的孤寡老人,无钱修缮或者重建,其房屋目前是半边已倒塌还剩半边也是摇摇欲坠,随时有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能。鉴于这一情况,该院立即将情况向县政府、县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反映,建议政府给予罗观金一定的经济救助,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县政府相关部门听取法院的情况反映后高度重视,决定由政府出资,对重新修建罗观金房屋的费用进行了估价并发包,为罗观金建起了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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