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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专家鉴别羊龄助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20 09:56:25
本网讯(通讯员 韦廷标)
8月15日,在畜牧专家的协助下,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天生桥人民法庭顺利调解一起因山羊标记灭失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2012年6月3日,田仁亮将王文远放牧在山上的一只黑山羊强行拉走,声称该只山羊是他家走失的山羊。王文远随即找来村干协调,王称其饲养的所有山羊均在山羊左耳尖处剪出一个“V”字形开口三角标记,而田仁亮称其饲养的山羊是将山羊的左耳尖一刀剪平。村干对争议的山羊进行检查时,发现争议的山羊左耳缺了将近三分之一的面积,根本看不出双方自称留下的标记。 村干部根据饲养山羊群居的特性,要求双方将各自的羊群赶到公路两旁,两群羊相距约50米,然后将争议的山羊置于两群羊的中间,看看争议的山羊跟随哪一群山羊,据以判断争议山羊的归属。但田仁亮以争议山羊已跟随王家羊群有一段时间、已融入该羊群,以此判断争议山羊归属不当为由,拒绝采纳村干的建议。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王文远将田仁亮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决田仁亮返还其山羊。 该案的主办法官在调解前分别找到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对讼争山羊的羊龄的说法有较大差异,原告王文远称该只山羊已有一岁半,而被告田仁亮称该只山羊刚刚满一岁。为此,主办法官向县畜牧专家请教能否通过活体检查甄别出羊龄来,畜牧专家称此种情形可鉴别羊龄。 经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双方一致同意由法院委托隆林县畜牧专家对讼争山羊的羊龄进行鉴定。畜牧专家经对讼争山羊进行仔细的活体检查后,综合该只山羊的牙齿长势、角长、身高、身长、体重等各项因素,得出讼争山羊的羊龄约一岁五个多月的结论。被告田仁亮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当庭将讼争山羊归还原告王文远。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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