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欠债人手机关机“失踪” 法院诉前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08-20 09:50:54
本网讯(通讯员 杨军)
近日,一起案件的原告董某与被告裘某相约来到法院,声称双方已基本协商好,要求安徽省宁国市法院立案并制作民事调解书。在导诉人员引导下,双方顺利办完立案手续,不足30分钟即在速裁法官主持下调解达成一致,拿到满意的民事调解书,双方对人民法院工作效率交口称赞的同时,更是对人民法院诉前介入所做的调解工作称赞不已。
原、被告经他人介绍建立朋友关系,被告经营一家汽车零部件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5月21日,被告因公司临时周转需要,以本人和公司名义共同向原告借款160000元,借条中约定2012年6月30日归还。期限届满时被告征得原告同意延期还款。当延缓期满原告打电话向被告催款时发现被告手机关机,原告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被告裘某及所经营的公司一同告上法庭,并要求查封被告公司账户。 7月16日,原告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准备立案,导诉人员接待后得知上述纠纷情节,考虑到双方朋友关系和可能存在的误解,为了解决纠纷又不影响相互友谊,引导建议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原告欣然接受并留下诉讼材料和联系电话回家等待。导诉人员马上与诉前调解法官磋商如何对该案进行调解。 经了解发现,被告虽然手机联系不上,但公司正常运转。于是法官换个思路从外围入手,找到被告所在公司主持工作的副总,告诉其事情的原委以及人民法院的此行目的。该副总在被告手机仍无法联系上的情况下,通过多方渠道找到被告家人,原来被告在浙江老家因急病住院。得知该情况,法官告知被告家人待其病情好转及时与法院联系的同时,马上将被告情况及时与原告沟通,排除其心中疑惑。其后,法官与原、被告多次通过电话沟通调解,相互不愉快逐步消失。被告出院后双方坐下来友好协商,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诉前调解的推行,既有利于和谐化解纷争,也更好地节约审判资源、缓解审判压力,拓宽了审判思路,一举多得,必然被为老百姓接受和欢迎。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