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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抓人下体 无故滋事领刑
发布时间:2012-08-17 09:49:20


     本网讯(通讯员 贾国庆)   商丘的张某酒后耍酒疯,将大手伸向别人的裆部,抓伤他人睾丸,8月14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经该院审理查明,2004年7月6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张某酒后在商丘市开发区平台镇计生委门口,无故将刘某某的睾丸抓伤。经法医鉴定,刘某某右侧阴囊血肿构成轻伤。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赔偿被害人刘某某经济损失共计70000元,刘某某表示对张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争得被害人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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