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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编外法官”当好“五大员”缓解审判压力
发布时间:2012-08-16 11:05:10
本网讯(通讯员 胡善华 洪文峰)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编外法官”即人民陪审员充当好“五大员”,有效缓解审判工作压力。
充当好“审判员”。庭审前,提供必要阅卷时间,并详细向其介绍法律规定;庭审时,人民陪审员可以直接发问,调查认为应当依法查明的事项;评议时,可以充分发表意见,表决平等行使权利等;协调多方面关系,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权在经费、时间、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 充当好“调解员”。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社情、代表民意的优势,对于一些民事纠纷案件,由人民陪审员深入乡村、社区、田间村头、厂矿车间等,注重以化解矛盾为主,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调解。 充当好 “执行员”。针对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特点,聘请人民陪审员为协助执行联络员,将陪审职能延伸至执行阶段,发挥他们的自身优势,促进了执行的良性循环。 充当好“监督员”。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监督法官依法办案,又及时搜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和反映,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予以采纳,促进了审判作风建设。 充当好“宣传员”。人民陪审员积极运用自身掌握的法律和审判知识,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法院、认同法院,消除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和片面认识,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有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悉,今年1-7月,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同比提升了8.8%。参审案件调撤率达80.5%。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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