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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盗贼深夜专盗空调连接铜管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03 15:46:05


     本网讯(通讯员 韩志华 孙伟博)   男子不思悔改,半夜专门盗窃店铺外空调外机连接铜管,两夜疯狂作案七起,最终栽了跟头难逃恢恢法网。2012年8月1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彭某系禹州市人,虽然是80后,在小偷界却是个老手。2009年5月,因涉嫌盗窃曾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09年10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1年5月,因盗窃被许昌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多次被抓并没有让彭某清醒过来,其依旧不务正业,囊中羞涩后决定再次铤而走险。一日,彭某在大街上寻找作案目标时,发现很多店铺外面挂着空调外机,就决定趁夜深人静时,将空调外机连接的钢管弄掉盗走,因为店铺一般没有住人,容易得手,钢管比较好带,也易出手销赃。

    2012年4月23日凌晨3点多,彭某去到禹州市建设路,将“某某投资有限公司”店铺外的“格力”空调外机连接铜管折段盗走2米,销赃后,彭某将赃款挥霍一空。经禹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铜管价值人民币260元。当晚,彭某又利用同样的方法盗走另外两家店铺空调外机连接铜管4米,经鉴定,被盗铜管价值人民币480元。第一次的成功让彭某欣喜若狂,在家休息一天后,4月25日凌晨,彭某再次“出洞”,更是得心应手,在盗窃第四家店铺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铜管价值共计人民币930元。

    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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