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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本是同根生 持刀相向何太急
发布时间:2012-08-02 11:47: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官鸿)   3月19日,云南鲁甸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王某与王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王某便携菜刀前往王某某家,王某某见状后急忙关门,在关门的同时被被告人用菜刀砍伤双手。后经刑事技术鉴定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系亲兄弟,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被告人王某不能冷静处理或寻求有关部门帮助,而是持菜刀将王某某双手砍致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与被害人系亲兄弟,且其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根据本案事实、情节、后果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判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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