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法官无缝隙调解让“老别筋”回头
发布时间:2012-07-26 15:46: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西雷)   不仅要高额赔偿,还要法院重判。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的父亲经办案法官多次做工作,仍不改初衷,坚决要为儿子雪耻释恨。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锲而不舍,释法明理,以调促和,最终让“老别筋”回头。7月24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也依法判决张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12月19日22时许,河南省兰考县某度假村内,张明与程某(另案处理)等人酒后在KTV唱歌。期间因程某与王某在二楼走廊相碰并发生口角。程某回其包间内将此事告诉杜某等人,并拿易拉罐瓶出门砸向王某、聂某。后程某、杜某、代某与王某等人厮打。厮打中,张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王某扎伤,致王某升结肠系膜破裂、胃破裂、下腔静脉破裂。经法医鉴定,王某构成重伤。

   河南省兰考县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害人王某的父亲强烈要求重判严惩被告张明。鉴于被告人与被害人互不相识,并无宿怨,且被告人痛心悔过,表示将尽家力给予赔偿,法官对双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面进行调解。然而经反复做王某父亲的工作都无收效。

   在法庭上,王某的父亲坚持不谅解、不调解。张明提出对王某的伤残等级重新鉴定,以求法律公正裁量。在确定了郑州一家鉴定机构后,兰考法院司法技术科法官积极做好跟随调解工作,实现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

   技术科法官张茜利用双方当事人陪去人员之间的关系,耐心与他们沟通。让张明的家属主动给王某的父亲买饮料、香烟等;又从法理、人情、美德等方面一步一步做王某父亲的工作。王某的父亲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终于有所松动。同意降低赔偿,但不得少于25万元。张茜说张明是农村家庭,挣不了几个钱,家里还有两个小孩子,生活也不富裕,你能再让一些,他一家人都会感激你的。王某的父亲被法官的一片真情打动,不再“一根筋”坚持下去,答应再考虑考虑。

    经过张茜与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被告人张明故意伤害一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最终达成和解。张明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王某及其父亲对张明表示谅解。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