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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夫妻纠纷放火投毒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7-25 11:21: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锦修 许健)   在夫妻离婚纠纷中,为占据主动,多得抚养费,不惜以放火、投毒的方法相威胁。7月20日,江西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五年和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五年。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家庭闹矛盾、夫妻闹离婚绝大多数都是双方有过错、失误或缺陷。被告人与其妻子周某离婚就是这个原因。被告人熊某1987年出生,虽年轻,但发财理家能力不强、勤劳创业自觉性较差,夫妻结婚没几年,就被妻子和岳父母看不起,在岳父母的促使下,妻子义无反顾选择了离婚,并且态度坚决。为了挽救婚姻,熊某做了很多努力,并且他知道岳父母的外力不容小觑。尽管熊某努力挽回,妻子和岳父母都铁了心,不见面、不接电话、不协商、不妥协,不给他任何机会。事已至此,被告心知肚明,不离婚是不可能的,但他对于妻子及岳父母的不让步,感到难以接受。于是,决定弄出点事来吓唬他们一下。

    2011年3月初的一天晚上,为达到与妻子见面协商离婚的目的,被告在某农药店购买了毒鼠药溴敌隆、毒鸟药丁硫克百威、农药呋喃丹。当晚9时30分许,他悄悄来到妻子娘家,顶开厨房门,将购买好的药物投放到周家厨房的味精、麻辣鲜、水桶等盛器中,接着将仍装着毒药的包装袋带到村口丢弃到河里。事后,被告怕事情闹大一晚没睡,于次日凌晨打电话告诉了周家人投毒一事。第二天早上,其岳母发现水桶的水真变了颜色,对厨房的水、调料和食物等均不敢食用。

    投毒后,其妻子及岳父母依然对被告见面协商离婚的要求不理不睬,被告的心被进一步刺痛,他于是决定真的教训一下他们。2011年3月18日晚,他又一次悄悄来到岳父母家,欲顶开后门,发出的声响惊动有所警觉的周家人,被告随即躲藏到暗处。约半小时后,在确认自己没被发现后,他绕回到周家屋后,就在他紧贴墙根欲听取周家动静,准备下一步行动时,意外地听到岳父母正在屋内对自己论长短、数斤两,当听到岳母说“他没有用,不用怕他,也不用怕熊家人”等话,新气旧怨一起涌上心头,当即就想冲进屋内去评理,却发现门被锁住。在其一筹莫转之时,被告意外看见紧靠周家后门有居民堆放了稻草、农用工具等物品的柴火房没有上锁,便用打火机点燃柴火房的稻草,待稻草燃烧起来后才离开现场。周家人发现柴房着火,一边切断电源,一边呼喊村民救火,经过附近邻居近一个小时扑救终将大火扑灭。柴房及房内稻草、农用工具等物全部被烧毁,价值近4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其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又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其在投放危险物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且没有造成损害,属犯罪中止,对该犯罪行为依法应当免除处罚。鉴于被告因家庭婚姻纠纷激化而实施犯罪,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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