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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捕鱼竟向河水投毒 兴义男子逃亡7年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2-02-22 09:35: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晓梅)   只是为能迅速捕到河里的鱼,一伙兴义男子竟不惜向河里投毒,造成河水大面积污染,不少群众因此中毒。近日,这起投放危险物质案的最后一名被告人吴某在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开庭受审。

    2004年11月1日晚9时许,被告人吴某伙同小军(化名)、小伟(化名)、小强(化名)、小国(化名)、小志(化名)(以上五人均已判刑)共谋后,由小军提供有毒农药,6人窜至兴义市仓更镇达力河电站出水口处,将多瓶有毒农药倒入河内,致使河内鱼、虾等水生物死亡后进行捕捞。次日上午7时许,有毒河水流经兴义市泥凼镇达力河下游达力村时,当地群众及小学生见河内漂浮大量死鱼,便下河捕捞。因接触有毒河水,致使兴义市泥凼镇达力中心小学的学生及部分群众出现皮肤瘙痒、皮疹、头晕、呕吐等病症,其中贺某、吴某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案发后,经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治疗,中毒学生及群众得到康复。小军等被告人也被抓获归案,唯独吴某逃亡在外,杳无音讯。2011年10月23日,逃亡七年之久的被告人吴某在广东省惠州市被兴义市公安局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明知是有毒农药而投放河内,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被告人吴某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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