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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爹偷盗去蹲监 不孝儿女丢脸面
作者:何文学   发布时间:2012-07-10 16:57:54


    7月6日下午,张老汉被虞城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时,老汉竟一脸坦然。  

   在审判前的法官与他的攀谈中,笔者了解到这天还是老汉62岁寿诞日。以此种方式“庆祝”生日,恐怕这世上绝无仅有。老汉家住河南省虞城县城郊乡孙门楼村,是个不打一点折扣的文盲,祖辈务农,养育了一儿一女,老伴已经过世。  

   按常理说,他应该拥有一个在村上还算不错的家庭。但世事往往不像人们想像得那样简单。整天天盼着孩子快快长大,成家立业。老汉累死累活大事办完了,女儿嫁出门,儿子取了妻,满以为终于可颐养天年。可儿大不由爹,应了那句老话:花喜鹊,尾巴长,取了媳妇忘了娘。一双儿女成家后,因家庭琐事,恩断义绝,已经实际上断绝了父子关系和父女关系。老汉净身出门,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只有靠捡破烂为生。人穷志也短,在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窘境中,老汉不由自主地走上了歪门邪道。  

   2011年10月份的一天凌晨,老汉在深秋萧瑟的冷风中醒来。他随手拿个旧编织袋,沿着木兰大道盲目地行走着,不觉来到虞城县第二高中家属院门口。那里停放着一辆没上锁的嘉陵牌摩托。由于残破得面目全非,主人随意地停置于院中。老汉在一番思想斗争后,将摩托车推到了废品收购点,卖了200元钱。  

   坏毛病像疮,一旦开了头任其发展,必结恶果。自此老汉一发不可收,随后的不到三个月,他先后做案六次,在城郊乡阳光网吧、心雨网吧、书香阁小区科迪超市等人口聚集场所偷窃四辆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经鉴定,所盗物品共价值4782元。  

   整个审理过程,尽管没有律师,也没有家人到场,老汉一直保持着异乎寻常的平静,似与己无关。也许平静的背后更多的是深深的无奈,也许对今后衣食无忧的监狱生活充满憧憬,也许故意接受审判是报复儿女的不孝,也许……  

   无论如何,老汉今天的下场,折射出当前农村养老问题的冰山一角,值得更多的人们反思。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汉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严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民生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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