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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偷电瓶终被抓获刑六年
发布时间:2012-06-11 10:38: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熊莺)
丰城一男子屡次盗窃电瓶,后在一次盗窃电瓶过程中被当地村民发现当场抓获。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杜某犯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1年12月13日至15日期间,被告人杜某伙同杜某某(在逃)骑摩托车,使用携带的扳手、剪刀等作案工具,先后3次窜至本市曲江镇密岭村委会阳坑村、枫山村、集镇等地盗窃汽车电瓶,共窃得汽车电瓶24只。经鉴定,该24只汽车电瓶价值共计人民币17030元。 2011年12月16日晚22时许,被告人杜某和杜某某在曲江镇草园孟家村盗窃孟某等人三辆车的电瓶时,被当地村民发现,被告人杜某被当场抓获,杜某某逃脱。经鉴定,该三辆车的6只电瓶价值共计人民币2430元。 综上,被告人杜某共盗窃4次,金额共计人民币19460元(其中盗窃未遂1次,金额为人民币243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窃取胡某等人财物价值19460元,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杜某属累犯,被告人杜某等人于2011年12月16日晚22时许在曲江草园孟家村盗窃汽车电瓶时,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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