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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院善用调解方法处理刑附民案件
发布时间:2012-07-02 15:16: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寻找突破口,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得以及时弥补,被告人也因此被判缓刑。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诉讼环节较多、程序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特点,加强诉中调解,及时向当事人双方宣传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以及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可获得从轻处罚的刑事法律政策。一方面,及时做好被告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积极想办法筹款赔偿;另一方面,正确引导受害人及其亲属转变态度,冷静对待,让其放弃过高的赔偿请求,促成双方达成合意。 同时,坚持正确把握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的关系,将是否积极主动赔偿作为量刑的重要情节,促使被告人自觉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积极主动的赔偿受害方损失,以此赢得受害方的谅解,彻底化解双方积怨。 此外,积极采取多元化调解方法,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积极借助民间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代理人以及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一切外部力量,协助做好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达成调解协议,做到案结事了。 据统计,今年1至6月,该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3件,审结22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21件,调解结案率达91%。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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