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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法院加强青少年犯社区矫正工作避免重犯
发布时间:2012-06-21 15:13: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傅一波 王婧妍)   自2009年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法院共对181名青少年犯进行了处刑,判处非监禁刑的有73名,并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通过“五项坚持”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工作,重新犯罪率为1.3%。

  一是坚持社区矫正工作日常化。今年以来,该院青少年维权岗派出一名法官与司法、公安、检察院干部组成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派驻法官与法院日常工作脱离,专司社区矫正工作。平时工作中,协同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动态管理,走访排查,进行矫正谈话,妥善解决实际困难,防止矫正对象因生活困难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坚持联席会议制度。该院青少年维权岗通过与公安机关、社区、学校、工厂、法律援助机构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扎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的前延后伸工作,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重新犯罪。三是坚持回访帮教制度。该院青少年维权岗对每一起辖区青少年犯罪案件都制作了帮教方案,与其所在社区、乡村都建立联络,定期组织法官、人民陪审员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犯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教育制度,了解其生活状况、思想状态。还专门制作了未成年人犯材料表和改造情况汇总表,做到统一备案统一存档。四是坚持开展送法普法活动。该院青少年维权岗以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在社区设立专门的矫正点,通过法官上法制课、赠送法制图书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用典型的案例给失足青少年警示教育。五是坚持寄送“五书一表”。对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外地青少年犯,该院均及时将起诉书、判决书、被告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责令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五样法律文书和一个登记表寄送罪犯所在地的司法局。极力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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