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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错时段”诉讼工作更便民
发布时间:2012-06-21 14:45: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洪亮 樊高峰)
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为使当事人工作、诉讼两不误,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推行“错时段”办案制度,实行“区间办案”和节假日轮流值班,不断提升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方便当事人诉讼。
该院明确要求对那些工作繁忙的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已经同意某时间某地点进行开庭或调解,主审法官应当按照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的开庭时间、地点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还要求,主审法官要积极利用节假日、午间、晚间等非正常工作时间深入当事人家里、村组、田间地头和矛盾纠纷发生地就地开庭审理案件,就地化解纠纷,确保案件及时妥善处结,让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从而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升法官的办案效率。 “错时段”办案制度的推出,真正让当事人做到了工作、诉讼两不误,取得了较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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