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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让“阳光司法”照到诉讼的每个角落
发布时间:2012-07-06 10:41: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浩廷)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来,广西巴马瑶族组织县人民法院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推出推陈出新,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融入法院各项工作中来。除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外,还实施阳光审判,通过“四公开”及时公布审判事务、主动接受监督、落实司法为民便民,让阳光照到诉讼中的各个环节,从而有力的确保了司法的公正与廉洁,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媒体宣传、板报专栏、宣传资料进行公开。主要通过三种途径:一是与当地电视台联办“法院宣传月”栏目,重点宣传法院队伍建设、政务管理、执行工作等取得的新成就和司法改革取得的新成果,以及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对公民进行普法教育。二是积极开展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全院截止6月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宣传稿件就达450多篇,其中在国家级报刊媒体发表稿件10篇。三是坚持开办板报专栏、制作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手段进行公开,如开办审务公开板报、廉政公开板报等。

  通过门户网站、庭审网络直播、电子显示屏幕进行公开。主要通过四种途径:一是坚持办好法院门户网站。开办了新闻中心、审务公开、队伍建设、院长信箱、法院网谈等栏目,对法院工作实行全方位公开。二是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和网络直播。除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等依法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均要求做到庭审网络直播和裁判文书同步上网。三是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布案件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当事人可及时了解开庭公告、立案须知、开庭须知、举证须知、执行动态等信息。此外,该院还开通了“幸福巴马”政务微博搭建和网民沟通渠道,受理社会群众以网络形式的询问,听取意见,进而大力弘扬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主旋律,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民法院和法官开展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审判方式进行公开。该院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全院积极践行“巡回审判方式”,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公开开庭、巡回办案,把法庭延伸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邀请镇村干部和广大村民参加旁听,整个审判过程由群众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不仅增强了庭审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对于案件处理结果认同感,还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服务一方”的效果,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道重要防线。

  通过开放日、宣传月等活动进行公开。定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学生、军人及各界群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与法官座谈交流等,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沟通与了解。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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