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罗达)
与有夫之妇有感情纠纷,本身就是件违背道德的事,就算二人产生纠纷也应该有个和平的方式解决,可贺涛不是这么认为的,他是拿着尖刀,带着毒药潜入对方家去解决的。近日,湖南石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件,被告人贺涛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因与被害人欧阳娟有感情纠葛,为讨要“说法”,被告人贺涛于2011年9月22日21时许,携带尖刀一把、农药敌敌畏一瓶、老鼠药两包,潜伏在欧阳娟家的杂物间内。9月23日6时许,被告人贺涛趁被害人欧阳娟丈夫刘智军出门未关房门之际,从杂物间冲出窜至被害人欧阳娟卧室内,持刀挟持了被害人欧阳娟及其女刘小菊、其子刘伟三人,并反锁卧室门威胁三人不得离开卧室,在刘智军踹门进入卧室解救欧阳娟等三人的过程中,被告人贺涛用刀划伤欧阳娟、刘小菊、刘伟三人。当日7时许,经公安人员劝解,被告人贺涛放弃挟持刀具并被公安人员带走。经鉴定,被害人欧阳娟、刘小菊、刘伟三人的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涛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严重破坏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贺涛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贺涛自愿认罪,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