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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以玩游戏为饵奸淫7岁幼女
发布时间:2012-06-15 10:39: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章科 吴国磊 )
停电夜黑,河北省利川市一少年在河南省固始县境内青春萌动,难以自控,竟以玩手机游戏为诱饵,将7岁女孩小花(化名)骗至卧室内强奸。6月14日,河南固始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小强(化名)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小强,男,1997年10月出生,湖北省利川市人。 2012年3月2日晚,河南省固始县草庙集乡街道因为线路整修而漆黑一片。被告人小强便以让被害人小花(2004年10月生)玩其手机中游戏为诱饵,将小花骗至该乡街道一鞋厂一楼靠北卧室内强奸。 案发后,被害人将其被“欺负”的事告诉其母亲沈某;沈某得知后,将情况告诉其丈夫万某。 2012年3月11日,万某等人将被告人小强扭送到固始县公安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刚满十四周岁,没有采取暴力或其他强制手段,也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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