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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路上伸魔手 一男子数次强奸幼女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5-23 15:37: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马小松 王冬梅)
5月22日,陕西紫阳法院对一起强奸幼女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来发明犯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两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09年年底,来发明隐藏在树丛中等候放学路过的小花(未满14岁),并将其拉至树丛里进行奸淫。此后,来发明以同样的手段先后四次对小花进行奸淫,后被小花爷爷发现并报警。被告人来发明在庭审辩解中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未提出辩解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来发明先后四次强行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并连续多次猥亵儿童,犯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两罪合并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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