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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写信敲诈县干部索要“封口费”
发布时间:2012-06-07 15:40: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长春)   福建省泰宁县的肖某这回玩大了。他一时兴起,向一位县级领导干部寄去敲诈信,索要6万元封口费,称如收不到钱,就将对方的丑事抖出来。结果钱没捞到,却把自己送进了班房。近日,肖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肖某今年30岁,平日游手好闲。去年7月,他因开舞厅急需钱,便想用寄信的方式敲诈。肖某将目标锁定为该县某位领导,罪名是莫须有的贪污腐败。

  因怕在当地被查出来,他还特意跑到邵武市邮电局大厅寄敲诈信。信里要求该县级领导收到信件5日内,将6万元汇到指定账户,否则,将把举报信件投送到纪检等部门。

    不巧的是,肖某将银行卡密码忘了,因此无法查询钱是否到账了。之后,他竟然将敲诈的事忘了。

    可事还没完结。该县级领导因作风正派,并没有去汇钱,而是报警。今年2月2日,肖某被抓获。随后,福建省泰宁县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肖某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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