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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建设 助推法院发展
——全椒法院城东法庭制度建设情况纪实
作者:汤曾双 袁建兵   发布时间:2012-06-01 14:28:43


    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是人民法院树立科学发展观,对现代管理理念的积极借鉴,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城东法庭为把法庭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切实树立人民法庭良好的内外形象,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了对重点环节的管理和约束,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准确把握“三个关系”

    (一)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科学的制度建设必须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合理的步骤进行。我庭针对管理的各个环节,把制度分为组织建设、审判工作、后勤保障、队伍管理四个部分,在做好充分调研的前提下,拿出初稿,发给全庭干警征求意见。对部分制度,还特别邀请了辖区内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等进行座谈,征求不同的意见。在集纳公众智慧、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正意见稿,最后在院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由全庭干警集体讨论研究,形成最终制度,力求建章立制科学民主化,杜绝了以人代制和按领导个人意志办事的现象发生。

    (二)把握原则性与具体性的关系

    我庭在落实院党组和上级法院有关制度建设要求的同时,把上级共性要求同本庭个性实际相结合,搞好延伸与衔接,亮出个性与特点,把上级的原则规定变为可操作性措施,具体地落实到法庭制度建设的每个环节。按照“便于群众诉讼、便于案件审理”的两便原则,将制度建设向内外延伸,使法庭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行为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内容涉及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信访工作、案件评查、考勤考核、车辆管理等10多个方面,细化到42个环节,真正做到“履行职责有依据,案件流程有规定,执法行为有规范,行使权力有制约”,实现了从审判、执行到法庭管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把握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关系

    有一套科学严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付诸实施,是实现法庭各项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保证。只有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只有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才能确保“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的实现。但是如果有制度没有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制度就成了一纸空文,形同虚设。为此,我庭着重以六项制度为依托,一手抓建立健全,一手抓贯彻落实,使制度建设及时转化为管理效益。

    二是重点落实“六项制度”

    (一)严格落实审判、案件质量管理制度

    审判管理是法庭审判工作公正和效率的基石。为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全面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庭针对自身特点制定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程》,所有案件严格按流程操作。规范送达、保全、调查、公告、鉴定、反诉、中止、延长等审判流程管理制度。重视审判流程软件使用,从接受案件起,就将案件当事人的情况、立案时间、排期开庭时间、送达时间等案件信息存入软件数据库,庭长可及时从电脑调阅每位法官收结案数及办案进展情况,对于即将到达审限的案件,除电脑提示外庭长会对承办人进行提醒,彻底解决了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随意性,以程序公正确保了实体公正。法庭审判活动实行了全程监控,院领导和相关指导、监督部门可以通过监控同步传输,实时掌握审判法庭的具体动态,从而将法庭的审判活动纳入全院数字管理系统中。

    落实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工作中发现案件程序瑕疵、当即指出,当日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法律文书撰写后法官之间相互交流、学习并检查,确保无差错。严格执行案件报结制度,案件审结后,当日网上报结案件并形成完整的电子卷宗。卷宗严格按期归档,在归档前承办人对卷宗从形式到内容反复进行检查,其他法官互相检查,确保卷宗归档前无问题。案件报结后的两周内将卷宗移送审监庭。

    (二)严格落实诉讼调解制度

    城东法庭对诉讼调解工作十分重视,建立了诉讼调解工作制度。诉讼调解是最高形式的审判原则,调解遵从自愿合法的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庭参与的“合力调解”制度、诉讼中的委托调解制度、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诉讼调解制度、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制度、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必须先行调解制度、定期交流调解经验制度、假日预约调解制度、诉讼调解中的释明制度、诉讼调解的礼貌规范用语制度、就地调解制度、诉讼调解案件督促履行等制度。由于我们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调解工作制度执行,注重调解的方法和艺术,在调解中善于和当事人进行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抓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和情感结合点,我们审结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调解和撤诉结案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案件调撤率分别为:69%、78%和83%。案件调撤率逐年提高,取得了三年提升三大步的可喜成绩。

    (三)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法庭的环境卫生建设,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更体现了干警的精神面貌和法庭的形象。法庭多年来对法庭的环境卫生非常重视,关键在抓环境卫生制度的落实上,全体干警坚持每天20分钟搞好法庭的院落、审判庭、办公室、厕所、走廊、楼梯扶手等处清扫,卫生间及时冲洗,坚持环境卫生无死角。全庭人员每天按时进行日常卫生打扫,保持办公区、审判区环境干净、整洁、美观,随时整修花园、绿地,营造了干净整洁、温馨舒适的工作环境。在环境卫生方面值得一提的是有两个鲜活的事例:曾经分别有两个当事人来到法庭,看到法庭干净整洁的楼梯,竟然脱掉鞋走上楼梯。我们认为这既是对我们劳动成果的尊重,更应该看到是对我们司法工作和司法权威的尊重,为我们与当事人有效沟通架起了一座桥梁。

    (四)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与值班管理制度

    纪律是一切事业成功的基本保证,为严肃法庭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法庭组织纪律性,法庭从规范落实考勤管理制度入手,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而作风是形象,是力量,是司法公信力,庭长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法庭建立了专门的考勤登记簿,考勤工作由内勤负责,由内勤记录庭长签字确认。外出办案实行报告制度,必须做到两人以上,且要向庭长说明去向,并在法庭的白板上写明地点和时间。全庭干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无早退、缺勤现象,我庭的考勤工作受到了法院党组的一致肯定。严格的考勤制度为审判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门卫常态值班基础上,法定节假日安排干警轮流值班,建立值班表,建立工作预案,既方便群众,又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发生。

    (五)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法庭有警车1辆,车辆管理本着办案优先、急事优先的原则,由庭长负责管理,保证行车安全、节约开支,不准私自用车,更不准将车辆借与外人使用。下班后车辆必须回院入库。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值班车辆因公务经分管院长批准外,一律不得擅自用车,特殊情况需经院长批准。车辆出行驾驶员都要填写出车登记簿,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事由、加油数量金额、庭长签字确认。警车出滁州市区域办案要填写审批表,且须经分管院长批准,每个双休日及节假日,法庭警车回院存放。对驾驶员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和技术训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行车。驾驶员每日清洁、冲洗车辆,警车内外的卫生环境始终保持光亮整洁。

    法庭是维护辖区社会平安、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法庭自身当然也要在平安环境下才能正常开展工作。全庭人员都能树立起安全意识,做好各项防火、防盗措施;在档案室和每一楼层均配备一个灭火器,法庭人员全部学会如何使用,并定期检查灭火器,确保险情出现时,拿得起,用得上。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门卫夜间值班,值班巡查制度,确保法庭安全;下班后关闭大门,关好门窗,并检查卷宗是否入柜,电脑是否关闭。非本单位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不得妨碍法庭车辆正常出入。法庭还建立起法庭信息化安全管理系统,在法庭院内、审判法庭、走廊等处安装监控探头,并与法院的中心机房和院领导的微机联网,实现人民法庭与院机关安全的等距离管理,确保法庭安全管理及时、有效。

    (六)严格落实廉政管理制度

    廉政管理是法庭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庭建设的一项艰巨性、长期性的任务。法庭工作紧紧围绕法院党组确定的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上级法院,院部的各项廉政管理制度,并根据院里的规章和自身实际制定了廉政“十二条”。并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由内勤负责填写廉政监督卡,详细写明案号、案由、承办人、和当事人所反映的情况。建立拒吃请登记表,由内勤负责填写案号、时间、承办人、拒吃请的具体情况。庭长和县院分管领导签订廉政责任状的同时与法庭每位干警签订廉政责任状。公开“五个严禁”规定,在法庭墙上将“五个严禁”内容进行公示,让当事人了解五个严禁内容。公开监督电话,将庭长办公室电话公布于法庭大门的公示栏处众。设立意见箱,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法庭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经过我庭的严格管理,多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也无重大上访和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

    没有监督的制度等于没有制度,为了确保制度得以严格执行,我庭在修订完善制度过程中,特别注重制度的规范化和透明性,以调动全庭干警参与监督的热情,强化了对制度的监督执行。凡是有制度的地方,都建立了相应的监督环节,给予监督人员充分的职权和保护,并规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有效防止了监督不到位、监督不敢为和监督不作为的现象。同时,还从外部环境入手,在自觉接受党委、人大监督之外,把特邀群众监督员和接待群众信访举报形成监督制度加以确定。制定完善《关于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规定》、《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见》、《涉诉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委、人大监督,接受廉政执法监督员的监督,接受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促使法庭工作接受监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在修订完善制度过程中,针对出现的一些违纪事件苗头,马上着手查处,既防止了问题的蔓延扩大,也对全庭干警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多年来,城东法庭通过狠抓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和队伍形象的全面提升。2010年分别被市中院和省高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法庭党支部被全椒县机关工委评为“示范化党支部”。2011年又被市中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连续五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法庭的各项工作受到了辖区的党委、政府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

    各位领导、同志们,抓好法庭制度建设,是一项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任务。2012年,我庭将在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精心部署和有力指导下,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着眼点,继续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探索,大胆实践,努力构建一整套既符合法庭工作规律又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以更强的改革创新精神、更新的争先创优意识、更好的审判工作作风,为辖区人民的生活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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