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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开发区法院民事审判关注弱势群体从个案做起
发布时间:2012-05-30 13:43: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刘西磊)   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一贯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心一意服务群众的司法理念,以彻底化解矛盾为审判目标,不断加强调解力度,尤其针对弱势群体案件,充分关注,集中精力做好调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日前该院审结的一起残疾人因打架引起的健康权案件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该案原、被告在菏泽火车站长期从事三轮车客运业务,因争客源双方发生争执,进而升级到打架。公安部门出警后未作出处理。原告陈某受伤后住院一天,支付医疗费250元,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都某赔偿各项费用3500元。原、被告分属菏泽两家残联组织,双方矛盾的背后也隐藏着团体利益之争。原、被告各执已见,剑拔弩张,情绪非常激动,扬言要组织数百名残疾人到法院聚集造势,向法院施压。此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处理不慎,将会造成矛盾升级,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在院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民一庭耐心细致、有条不紊地分别做原、被告双方工作,并将双方残联负责人约到法院,与他们倾心交谈,讲明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前后由承办法官、庭室负责人共同调解十余次,最终促成双方在判决宣判前达成和解、握手言和,案结事了。一场小额官司的了结,体现法官踏实为民的情怀,追求和谐的大局意识和对弱势群体的充分关爱。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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